44、意料之外的人(1/2)
第四十四章(修)
达奈斯分枝拨叶去找人,塞雷布斯和克山西普斯跟在他身后。
三人循声找过去,发现是他们班里一个平时很不起眼的小孩。那小孩坐在岩石上,头上戴着一顶雪白的香雪兰花环,手里还拿着一把正在编,边编边唱歌。他长的并不漂亮,可此情此景与他的歌声,让他像山林水泽间的精灵。
塞雷布斯几乎被这幅画面惊艳了下。
但达奈斯和克山西普斯显然并没有这样的感触,达奈斯大步上前,一把夺走他手中的花朵扔在地上,厉声问道:“哈律斯,这首歌你怎么会唱?!”
哈律斯编花环编的很专心,没有注意他们的到来,被吓了一跳,站起来有点害怕、有点结巴地说:“达、达奈斯,我、我听瑟西非斯唱过。”
达奈斯愣了下,问:“瑟西非斯在弦琴学校里只唱过一次!你听一次就记住了?”
哈律斯小声说:“是两次,他还给修西斯唱过一次。”
达奈斯不耐烦地说:“不管几次,你是说你听一两次就能记住这么长一首诗?”
哈律斯说:“是啊,我记这个很快。”
达奈斯冷笑道:“这种理由,谁会相信?”
哈律斯急道:“是真的!”
达奈斯刁难道:“哦?那我背一首诗给你听,你听一遍给我背下来。”说完他就背了一首父亲的新诗,足有五六十行那么长,示意哈律斯背诵。
克山西普斯很讨厌他盛气凌人的样子,阻止道:“达奈斯,够了啊,无论他怎么学会的,没人规定那首歌只能你兄弟唱吧?”
达奈斯大怒,说:“那是提西斯特地为我兄弟写的诗!后天就要比赛了,他偷学这首歌是想做什么?在比赛上与我兄弟竞争吗?!”
眼看两人要吵起来,哈律斯怯生生地分辨说:“我不会在比赛上唱这首歌的,我只是觉得它很好听。你背的那首诗我也记住了,我背一遍请你听听有没有错误。”
说完他就背诵了起来,塞雷布斯和克山西普斯不能分辨,达奈斯却能确定也是一字不差。他呆住了。
克山西普斯瞧瞧达奈斯的表情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幸灾乐祸地说:“怎么样,人家没有撒谎吧达奈斯?”
达奈斯震惊于哈律斯的记忆力,沉默了一下,才有点凶地撂下一句:“记住你的话,不许在比赛上唱这首歌!”转身离开了。
克山西普斯新奇地打量这位既不属于阿普托斯那一拨人、也不属于自己这拨人这边,平时在班上像隐形人一样不起眼的同学,说:“你挺厉害啊哈律斯,唱歌这么好听,记忆力还这么好,我以前怎么没注意过你呢?以后我们一起玩吧!”
哈律斯脸色变了下,有点紧张地样子,又结巴道:“我、我……”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地话。
塞雷布斯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,对他点点头,又向克山西普斯说道:“走了。”也转身离开了。
克山西普斯顿时把哈律斯抛在脑后,喊道:“等等我!”追着他走了。
哈律斯望着他们的身影在树林里隐没不见,松了口气,捡起地上沾了灰尘的香雪兰,神色有些黯然。
另一边克山西普斯问塞雷西斯:“你说哈律斯歌唱的这么好听,以前我怎么没注意过呢?”
塞雷布斯没有说话。
他想了想,又说:“不对,不是我没注意到。他以前唱的没有这么好的。他怎么突然唱的这么好了?”
塞雷布斯还是没有出声,心知如果不是今天下午自己找了个很偏僻的地方睡觉,他们仍然不会知道班里还有一个歌喉这么动人的小孩。
克山西普斯很聪明,很快也想明白了,恍然大悟道:“他是故意的吗?他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唱歌很好听呢?”说完他拉着塞雷布斯,兴致勃勃地说,“我们去问问他吧!”
塞雷布斯甩掉他的手,脚步不停,说:“你好奇心怎么这么重?每个人的行为都有自己的原因,你管那么宽做什么?都快散学了,你还不练歌吗?虽然这次比赛你肯定赢不了了,但也不要唱的太糟了。”
克山西普斯忙说:“谁说我不练了?我这就练。我唱的一点也不难听。只要不和哈律斯比,瑟西非斯如果没有那首《刺猬和狐狸》,我唱的比他还好听呢……”
又是一天过去,第二天除了在弦琴学校上课时达奈斯像防贼一样监视着哈律斯,一切照旧。第三天就到了比赛的日子。
由于学生很多,修西斯安排的赛制是各班级分开比赛,各班的老师决定本班的比赛形式和优胜人选,最后代表学校出赛的人选他才亲自决定。
墨菲斯第一次组织这种活动,尽心尽力,为了做到绝对公平,他将优胜者的决定权授予学生们,让他们自己选择。他将学生们分为三人一组,唱完由别的小组的人决定谁唱的最好,此人可以留下来。留下来的人再三人一组比赛,直至到最后只剩下一个人为止。剩下的人就是优胜者。
这个小班有二十三个学生,他们需要进行三轮比赛。由于只有一个下午的时间比赛,墨菲斯规定第一轮每人只能唱五句诗,后面的才可以唱完整首。
墨菲斯将比赛地点选在了一座人流较少的破旧神庙。不过虽然人流较少,他们的唱歌比赛一开始,还是吸引了不少闲人来围观。比赛进行了一段时间后,还有好多学生的家长亲属听到消息特地赶来,连梅加娜都来了。
让塞雷布斯有些意外的是,他居然挺过了第一轮比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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