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二节乐市制(2/2)
央少三到五分税收的优惠,吸引商人前往所在城市建立商行,进行贸易。
与乐市制度共生的还有“商贾令”,限制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和可以享受的权利。
这样一来,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并没有如王朝的统治者担忧的那样,造成大规模良田的荒芜,和手艺人放弃手艺去经商,反而与蓬勃发展的贸易相得益彰,甚至在东南的商业重镇都有农户代代务农,自觉不愿出去经商的事情。
东南之地之中,最为奇葩的一支就是落城了,以至于史书上都不得不这样描述道:
“最富为落城,毗陵洛水,市埠连绵百里,车水马龙,南来北往,连日不绝。”
只是乐市制的起源,则完全不可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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